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晉升職稱考試(機考)
考生應試守則及有關處罰規則
請參考考生認真學習應試守則,熟知有關處罰規則。
一、考生應試守則
(一)考生應在考試前一天到考試地點了解考場位置及有關注意事項,但不準進入考場。
(二)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(僅限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原件,復印件和臨時身份證無效,下同)按規定時間在規定地點參加考試。不帶準考證或身份證件者不得入場考試。
(三)考生只需攜帶準考證、身份證參加考試,其余物品,如:筆、紙張、書籍、文字資料、手表、手機,以及具有發射、接收、拍照、攝像、記憶、存儲、查詢、翻譯功能的電子設備均不準帶至考場座位,否則視同考試作弊。
(四)考生在開考前40分鐘可以進入考場,按準考證上規定的考場號和座位號對號入座,并將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放在桌角,以備檢查。開考前20分鐘應入場完畢,此時為宣讀“考場紀律”時間?忌鷳J真聽取“考場紀律”,并嚴格按照“考場紀律”的要求執行。否則,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。
(五)考試開始后,遲到考生不能入場。
(六)考生應在監考人員指導下登錄考試系統,開考指令發出后方可開始答題。
(七)在考場內應保持安靜;嚴禁在考場內交頭接耳、偷看他人屏幕、傳遞答案等行為。
(八)考試結束前,已入場參加考試的考生不能中途離場?荚嚱Y束后,監考人員宣布可以離場后,方可退出考場。
(九)職稱考試實行全程攝像,考生應注意自身行為,保持良好形象。
(十)每個考生都有權利和義務檢舉揭發所發現的替考、作弊等違紀違規問題。
二、有關處罰規則
(一)考生請他人代考,并使用偽造身份證件者,終身禁止參加晉升職稱考試。
(二)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給予宣布考試成績無效且三年內禁止再次參加考試的處罰:
1.考生請他人代考,但未使用偽造身份證件;
2.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;
3.未在指定座位參加考試;
4.未經監考工作人員同意擅自離場;
5.夾帶書本、筆記本及有關文字資料;
6.交頭接耳,偷看他人屏幕,傳遞答案;
7.在考試過程中私自使用通訊工具;
8.在考試復查過程中被認定為有違紀作弊行為。
(三)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將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宣布考試成績無效或宣布考試成績無效并?家恢寥甑奶幜P:
1.在考場內喧嘩或有其它影響考場秩序行為;
2.拒絕、阻礙考試工作人員執行公務;
3.惡意損壞考場設備的行為;
4.有其它影響考試組織運行的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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